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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教学实习守则

  一、 关于考勤的规定:
  1. 实习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实习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满三次作为旷课一天。
  2. 实习时间中途不得离开岗位,为征得实习指导人员同意,擅自离开者,做旷课论。
  3. 实习人员在实习中一般不会客,不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过批准。
  4. 实习人员请病假,必须有医生证明。
  5. 实习人员请假,一律由教育科批准。
  6. 实习人员因故请假超过实习时间五分之一者,应补实习。
  二、 听从实习指导,遵守实习纪律:
  1. 应虚心听从指导人员指导,注意听讲及示范。
   2. 应在指定实习地点工作,不随便走动、高声喧嚷或在车间打闹嬉戏。
  3. 在实习中,指导师傅就是老师,要尊敬师傅,虚心请教,热情而有礼貌,如有意见可按级反映。
  三、 关于操作机器设备的规定:
  1. 一切机器设备,未经许可,不准擅自动手,如触动开关或拨动手柄等。
  2. 操作机器必须绝对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 实习时,应注意保养和爱护机器、工具,防止损坏,每次实习完毕后,应按规定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如不合要求者,指导人员可令其重做,否则本次实习可视为并未完成。
   四、 实习人员除遵守本守则外,尚须遵守各车间制定的的其它安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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