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科技大学关于招收省筹、跟班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2008年,我校将在部分专业招收省筹、跟班硕士研究生,此次招生工作定于69613间进行,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条件及其他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1、报名条件:参加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且原则上单科不低于国家分数线15分(政治、外国语)、2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总分不低于国家分数线50分。

2、省筹、跟班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不享受公费医疗。

3、省筹、跟班硕士研究生的学费及住宿费按照我校自费生学费标准收取,学费5000/年,住宿费1000/年。

4、省筹及跟读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录取为国家统招硕士研究生后,学习成绩有效,学习年限计入总学习时间,其他待遇均按国家统招硕士研究生对待。

5、省筹、跟班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须遵守我校研究生管理相关规定。

请拟报考我校省筹、跟班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及与我省各级各类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签订的省筹协议(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信息—“资料下载”栏中下载)到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主楼257室)办理相关手续。




二○○八年六月四日